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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监会:重拳打击财务造假、欺诈发行等恶性违法行为

摘要

在4月16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,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表示,为进一步强化科创板姓“科”的定位,新增研发人员占比10%的常规指标;建立清晰可操作的负面清单,限定科创板支持的行业领域,支持六大行业领域在科创板上市;增加科技管理、科学研究等上市委委员数量;突出定性和定量研判,严防注水,突击购买专利等情形,压实保荐机构责任,证监会修订《科创属性评价指引(试行)》。

在4月16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,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表示,为进一步强化科创板姓“科”的定位,新增研发人员占比10%的常规指标;建立清晰可操作的负面清单,限定科创板支持的行业领域,支持六大行业领域在科创板上市;增加科技管理、科学研究等上市委委员数量;突出定性和定量研判,严防注水,突击购买专利等情形,压实保荐机构责任,证监会修订《科创属性评价指引(试行)》。李维友表示,部分科创企业存在缺乏核心技术,市场认可度不高等问题,需要结合科技创新和改革修订完善,总体思路是聚焦支持硬科技的目标,实行分类处理和负面清单处理,压实中介机构责任,从源头上提高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。此次修订的内容,包括新增研发人员超过10%的指标,形成4+5的科创评价指标;建立负面清单制度;完善专家库制度;交易所在发行审核中,关注发行人的自我评估是否客观,中介机构把关是否勤勉尽责等
证监会:重拳打击财务造假、欺诈发行等恶性违法行为
针对近期证监会集中公布了29单投行业务违规处罚信息,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4月16日表示,注册制推出以来,以信息披露为中心,把选择权交给了市场,保荐机构必须要承担更多的责任,为此证监会重视投行业务的质量,督促保荐机构归位尽责,发挥好看门人的职责,建立健全投行违规处罚的机制,强化投行的声誉约束。证监会从去年开始,定期汇总会内相关部门、派出机构等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惩戒措施,集中进行公示,4月6日对2021年第一节度进行了公示,有29条行政监管措施和9条自律监管措施,持续促进投行归位尽责。高莉表示,下一步证监会将坚持建制度、不干预、零容忍的原则,加大执法力度,强化市场的声誉越约束,促进投行主动归位尽责。证监会持续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,2020年10月9日关于进一步提高的上市公司的意见,鼓励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、股份回购等回报投资者,证券法中也提到了上市公司需要执行的明确规定,目前,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率稳定在30%以上,股息率在2%以上,与国际水平基本持平。2020年,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、股份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共计1.43万亿元,较上一年增长9.16%。下一步,证监会将完善制度,引导上市公司,通过现金分红、股份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,强化市场的长期投资理念,让分红成为投资者分享上市公司成长红利的新举动
在4月16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,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陈捷表示,2020年以来,证监会依法从严、从快、从重查处财务造假案件,相关案件办理59起,占办理信息披露类案件23%。下一步,证监会将加强执法司法协同,坚持一案双查,重拳打击财务造假、欺诈发行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,坚决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,不断健全行政执法、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的立体式追责体系,维护市场三公秩序
财务造假类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:一是造假模式复杂,系统性、全链条造假案件仍有发生;二是造假手段隐蔽,传统方式与新型首发杂糅共生;三是造假动机多样,并购重组领域造假相对突出;实施造假情节及危害后果严重,部分案件涉嫌刑事犯罪,个别案件造假金额大、跨度时间长,且伴生资金占用,违规担保等多种违法违规。证监会将持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全链条监管,坚持科学监管、分类监管、专业监管和持续监管,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严守四条底线,即不披露虚假信息、不从事内幕交易、不操纵股票价格、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,压实上市公司主体责任,提高公司治理水平,有效化解风险,提高上市公司质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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